工信部将建立中国船企“白名单”

20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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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11月13日),工信部发布《船舶行业规范前提》(以下简称《前提》),对船舶行业出产举措措施、设备和计量检测、建造技术能力、节能环保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自12月1日起实施。《前提》显示,国家对符合该前提的船舶建造企业实行公告治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列入公告的企业名单将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相关政策将不予以支持。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分析人士对《逐日经济新闻》记者称,船舶行业规范前提的出台,很像是在建立行业白名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这份终极出炉的《前提》,与工信部9月6日发出的《船舶行业准入前提(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比拟,在能耗要求上有所进步,在一些出产技术指标上有所降低,在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上也有所降低。

   征求意见稿中,对船舶企业主要技术指标的要求是:钢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造船综合能耗每万元增加值不高于0.25吨尺度煤,分段无余量制造率不低于70%,分段上船台(进坞)无余量搭载率不低于80%,下水(出坞)前舾装(产品库 求购 供给)工程完整率不低于85%。各项指标评定按照CB/T4335《船舶建造技术水平评估方法》执行。

   而11月13日发布的《前提》中,造船综合能耗每万元增加值比征求意见稿中要求进步了,变成不高于0.20吨尺度煤。但对于下水(出坞)前舾装工程完整率则要求放宽了5个百分点,降低为80%。对于企业科研投入要求,也从征求意见稿中的不低于主营收入的3%放宽到了不低于2%。

    上述业内人士称,在造船行业不景气的前提下,终极出炉的行业规范前提在科研投入和下水(出坞)前舾装工程完整率方面有所让步,但对于环保的划定则非常严格。

    符合前提的企业,将有望列入公告名单并获得政策支持。记者获悉,目前,船企获得的政策支持主要有银行信贷、内销远洋船按出口给予退税、拆借老旧船给予补贴等。这些政策主要由几大国有船企获得。江苏新世纪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高管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民企非常但愿进入白名单后,可以获得此前只有国企享有的内销远洋船按出口给予退税的政策。

    此外,《前提》称,对不符合规范前提的企业应按照规范前提要求进行整改。各地应综合运用经济、市场和法律手段,积极推动企业改进和完善出产前提,促进企业吞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规范前提对落后产能的约束力比较小。”一位船舶行业研究员对记者表示。

来源:国际船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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