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通过政府主要官员问责制议案

2002-06-06
浏览量 :869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新华社记者王顺香港5月30日电 香港特区立法会今天表决通过了支持政府主要官员问责制议案。 香港立法会于昨日下午开始进行支持政府主要官员问责制议案的辩论,由于发言议员众多,故议案延至今天继续辩论并进行投票表决。最终以34票赞成,19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这项议案。 主要官员问责制是以合约形式,聘用一批直接对特区行政长官负责的主要官员,他们须为政策范畴内的事宜全面承担责任,在极端情況下,甚至需要辞职。这些官员任期5年,但不能超过将其提名的行政长官任期。 这一议案由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局长孙明扬动议。孙明扬在立法会上表示,引入主要官员问责制,将会使特区政府的主要官员更重视民意民情和承担责任。在实行问责制的情况下,特区政府主要官员需更直接地和市民进行沟通,积极通过传媒发布资讯并解释政策,让市民了解其政策理念,并制定切合市民需要的政策,凝聚社会共识。他指出,政府会充分考虑和吸纳社会各界对推行主要官员问责制的意见,务求让制度日臻完善。 孙明扬说,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已于今年4月17日在立法会上介绍了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问责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在问责制下,公务员队伍的固有优点将继续保留,公务员的招聘、考核、升迁、调配和纪律处分的制度,不会因引入问责制而作改动。 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昨日在立法会上表示,主要官员问责制考虑了各位议员的观点,并将原来决策局重组的安排作出了一些修订。修订后,决策局的数目不变,仍为11个局,分别是: 公务员事务局(负责公务员政策及管理)、工商及科技局(负责工商及资讯科技政策)、政制事务局(负责政制事务政策)、经济发展及劳工局(负责经济事务及劳工事务政策)、教育统筹局(负责教育及人力资源政策)、环境运输及工务局(负责环境保护、运输及工务政策)、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负责财经事务及库务政策)、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负责卫生福利及食物安全政策)、民政事务局(负责民政事务政策)、房屋及规划地政局(负责房屋发展、规划及土地政策)、保安局(负责保安政策)。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