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验检疫局与海事局联手加强进出境货物监管

201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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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广西检验检疫局与广西海事局在南宁签署《关于加强进出境船舶货物监管,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合作备忘录》,广西检验检疫局局长卢厚林与广西海事局局长李国凯共同在仪式上签字,双方将构建“依法把关、运转有效、资源共享、协同执法”的口岸监管体系和便捷运输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船舶运输和货物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现代物流发展,更好地促进广西外向型经济发展。

  长期以来,广西检验检疫局与广西海事局与保持着良好的口岸合作关系,双方一直致力维护国家主权,加强疫病疫情的联合防控,不断提高口岸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保卫国门安全。

  2011年钦州海事处与钦州保税港区检验检疫局共同签订了《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合防控合作机制备忘录》,两部门开展联合防控合作工作对于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止疫病疫情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通过口岸传播和扩散,保护口岸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更好地发挥海事与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直以来,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与当地海事部门在强化运输安全、加强危险品管理和疫病疫情防控等方面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在防控SARS、抗击H1N1甲型流感的战争中,双方密切配合,积极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为广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合作备忘录中,双方将从六个方面开展合作:

  一是积极参与口岸开放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现代交通运输发展。按照大通关、大外贸的要求,共同推进广西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口岸监管水平,提升交通安全和通关保障能力。

  二是建立口岸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通过电子口岸信息化平台,达到出入境舱单、运单、作业流程和检验检疫监管信息、海事监管信息的交换和比对,实现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进出口货物、交通运输工具、出入境人员、口岸服务单位以及查验放行等相关信息的共享共用,提高检验检疫、海事管理工作的权威性、针对性、及时性和预见性,缩短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和货物在口岸停留的时间,提升口岸作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三是建立危险品管理合作机制,强化运输安全。发挥各自优势,在危险货物检测、鉴定等方面加强配合,共享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共同遵照《危险品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国际海运危险品货物规则》等规定和标准,加强口岸执法一致性,方便企业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组建广西进出口危险货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合专家组,应对口岸危险货物突发事件。合作开展面向企业的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出口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意识。

  四是完善口岸监管模式,建立口岸执法联动机制。开展出入境船舶离抵港、来自疫区船舶生活垃圾和船舶压舱水排放监管以及国际航行船舶临时靠泊等方面的监管合作,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的联动配合,互相通报相关举报、投诉信息,加强调查取证合作,加大对逃避执法监管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是加强疫病疫情联防联控,共同维护国门安全。共同配合做好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进出境交通工具等场所有关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口岸突发疫病疫情时,及时互通情况,相互配合落实各项应急检疫措施,构建多层面联防联控机制,防止疫病疫情的传入传出。

  六是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建立深层次业务交流合作机制。检验检疫部门在易流态货物及油品检测、含油污水检测、烟花爆竹和危险品集装箱检验、船员上岗前健康检查等方面,利用自身优势协助海事部门加强海事监管工作,为海事交通执法管理提供专业检验技术服务支持;海事部门在船舶动态信息、船员管理等方面,利用自身优势提供信息支持,协助检验检疫部门进一步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实现优势互补。

  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并要求各地、各口岸检验检疫、海事机构参照建立沟通联系制度,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协商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完)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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