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记者周建平德黑兰5月21日电:应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第一司法副总监穆拉维的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大法官祝铭山率团于5月16日至20日对伊朗进行友好访问。 伊朗位于亚洲西南部,素有“欧亚陆桥”和“东西方空中走廊”之称,伊斯兰教为国教,现任宗教领袖哈梅内伊。伊朗行政、立法、司法实行“三权分立”,司法总监由宗教领袖任命,总管国家司法事务,最高法院院长由司法总监任命。 5月19日,伊朗司法总监沙赫鲁迪会见了祝铭山。他对祝铭山率团访伊表示热烈欢迎,他说,中国和伊朗都是文明古国,两国之间的交往可追溯到公元2世纪。近年来,两国在许多领域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为两国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希望两国司法界今后进一步加强交往。祝铭山对伊方的热情和友好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沙赫鲁迪转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的问候和访华的邀请。祝铭山还向沙赫鲁迪介绍了中国的司法制度等情况,并回答了沙赫鲁迪感兴趣的问题。 在伊朗访问期间,祝铭山分别同伊朗第一司法副总监穆拉维、最高法院院长吉拉尼、司法部长舒什塔里进行了工作会谈,就两国司法体制和司法领域许多共同感兴趣的问题作了交流。伊朗司法界负责人对于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表示了浓厚兴趣,并相信两国司法界的交往,将进一步促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与合作。在伊方的安排下,祝铭山还参观了德黑兰少年管教中心,并向伊方介绍了中国少年审判等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团访伊,是我国法院对伊朗的首次访问,伊朗司法界给予了高度重视,这对两国间进一步开展司法界的相互了解与合作,将产生积极而深远影响,也将进一步促进中伊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