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协华人代表建议建立海外投资法律顾问队伍

201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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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广州1月12日电(莫非 廖宴思 程景伟)在12日举行的广东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大会即席发言中,海外华侨华人列席代表李贞驹律师“抢麦”成功,她发言指出,中国“走出去”的企业中,不少因为不懂相关法律而吃亏,建议充分发挥海外华裔专业人才的作用,建立企业走出去的海外投资法律(或经济)顾问队伍,并形成有机的体制。

  中国入世后,经济持续保持良好发展趋势,并由单纯的以吸引外资为主,发展成为吸引外资与中国企业“走出去”两者并重的阶段,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需要到国外寻求市场。

  但在“走出去”的企业里,有不少以惨败告终。作为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法律顾问,李贞驹从事律师职业20多年。她分析,这些企业对投资目的国的法律、制度、人文环境、经济运作模式的不熟悉等是其中的主要原因,缺乏既熟悉全面的国际法律规则又了解中国社会的专业顾问团队。

  李贞驹说,海外有大批熟悉当地国家法律,并且拥有华人背景的专才,包括律师、会计师、企业管理人才等,可以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多方面咨询、合作及人文交流等方面的服务。广东作为沿海开放大省及中国最大的侨乡,具有对外投资、企业“走出去”的需要,也有众多海外粤籍专业人才。“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优势,建立广东企业走出去的海外投资法律(或经济)顾问队伍,并形成有机的体制,为广东经济发展服务。”

  此外,李贞驹还带来关于加强中国海商法人才培养的建议。她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海外的煤炭、石油、铁矿石等各类资源的刚性需求持续上涨。满足巨大的能源需求有赖顺畅的运输管道,而种种海运量的增加,意味着中国企业与国际海运发生摩擦的几率也在增加。李贞驹认为,尽管中国已成为世界航运大国,但在国际海事案件中却处于弱势地位。

  中国在海商方面的法律不健全,懂得海商法的人才奇缺。她介绍,许多国家均以传统海事国家英国的法律为依归。伦敦是全球最重要的海事仲裁地,集中了全球约70%的仲裁案件,而中国企业在伦敦仲裁时,败诉率高达90%。原因是英国法律体系与中国不同,伦敦仲裁员对中国情况不了解,中国企业又缺乏既掌握国际海事法又了解中国国情的本国律师。

  在境外仲裁会使中国企业较被动。“若提出到香港仲裁,很多外方能接受,因为香港很多法律深受英国法律影响至今沿用。”

  人才培育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企业未来在海事仲裁方面的局面。必须从教育着手,如在大学设立海商法专业课程。广东和香港向来有较紧密合作,李贞驹建议可以在广东和香港培养中国海商法方面的人才。她介绍,香港城市大学已启动海事法与运输法法学硕士项目,有助学生更了解商业运作,贴近世界趋势和市场发展,应付未来的实际工作。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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