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年夫院长率队走访港航企业和海事行政部门

20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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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日到18日,根据我院“百场征求意见、百场释法答疑”活动安排,刘年夫院长、黄争纪检组长和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同志走访了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广东海事局、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15日,刘院长一行首先来到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受到了该公司邱国宣总经理、陈彬副总经理的热烈欢迎,并代表公司向我院全院同志拜年。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19985月在广州成立,目前经营和管理散、杂、自卸货轮100余艘、430万载重吨,是中国沿海最大的干散货运输船队,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经营中遇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长期以来,广州海事法院通过案件审理、执行以及开展座谈交流等形式,为公司提供了很好的法律支持和帮助,港航企业对此非常感谢。

17日,刘院长率队走访了广东海事局,该局梁建伟局长、黄军根副局长感谢刘院长在春节上班后就马上率队前来走访。广东海事局成立于20001月,是广东省水上辖区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负责广东水上辖区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等工作,在全省设有20个地市一级的海事局,在有关重要港口和县(市)设置89个海事处及92个办事处。多年来,我院和海事系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都表示,今后要把这种良好的势头保持并发扬下去,并建议双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互派人员培训、甚至可以考虑开展工作人员短期交流,以扩宽各自的视野,提升干部的能力。

18日,时值周五,上午的全院总结暨表彰大会结束后,下午,刘院长一行又来到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与该公司刘伟清董事长、蔡朝林总经理、车持强副总经理等进行了座谈。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是广东省政府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并重点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经营航运业务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主要经营水上高速客运(粤港)、旅游客运(珠江日夜游)、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水上货运、中转联运、码头装卸、货物仓储、船舶买卖与修理、陆路运输等业务,重点发展集装箱和散化、油品运输,新开辟了香港机场客、货海空联运、空运代理等业务,每年都有案件到我院受理。会上,该公司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与我院参会人员进行了工作交流和业务探讨,气氛非常热烈。

三天的走访活动中,刘院长一行向上述单位通报了我院2010年度海事审判情况,征求海事行政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的意见,并向上述单位发放了《广州海事法院“百场征求意见”活动征求意见表》。各单位均表示,广州海事法院作为管辖我省的海事案件审判机关,能从传统的坐堂办案到主动走出去,送法到单位,对此表示非常感谢。而且,多年来,通过案件的办理,切身感受到广州海事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素质高、司法公正高效,为港航企业、海事行政部门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征求海事行政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的意见上,各单位也一致认为,不论从专业性或者合理性的角度说,海事行政案件也应该由海事法院管辖更为适宜。

座谈会上,刘院长一行认真听取了上述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表示将把会上提出的问题带回去认真研究,并对上述单位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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