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2月20日电 (记者 林晔晗 通讯员 王 静)记者今天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与该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下发各级党委和法院实施。《意见》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双重管理体制,并提出了推进党建工作的六项举措,对加强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切实加强和完善对法院领导干部实行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法院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要切实改进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模式与方法,在坚持党建工作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的基础上,加强法院系统自上而下的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建立健全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双重管理体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院党建工作格局。
《意见》要求,上级法院要通过强化组织建设力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加大廉政监督力度,完善党建体制机制,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等六种方式指导系统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不断提高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据广东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聂式恢介绍,《意见》提出的六种方式包括:一是明确了省高院和中院政工部门为负责党建指导工作的职能部门,基层法院要设立机关党委或党总支,并负责管理人民法庭党员的组织关系;二是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省高院和中院设立党校,建立系统党建工作台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创新组织生活内容与方式,建立对党员的关怀和帮扶机制,维护党员权益;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机关工作作风的检查监督,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开展司法作风教育,畅通诉讼渠道,完善便民诉讼措施,规范司法行为,讲究司法礼仪;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保障“五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建设;五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司法巡查机制,建立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干部挂点指导、党务干部定期培训、党建工作定期交流等工作机制;六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紧密联系法院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排头兵目标竞赛活动,以创先争优促进工作落实。
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方锐表示:“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是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意见》对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创新,既是加强和改进我省机关党建工作的有益探索,也是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举措。”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表示,《意见》既是加强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重大创新,也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举措,必将为推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和实现整体工作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目标产生深远影响。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