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3年来,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妥善审理事关国家经济发展的各类商事纠纷案件。2007年7月至2010年6月,全国法院共新收一审商事纠纷案件473.4万件,审结469.5万件,结案标的额达15877.4亿元。与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同比分别上升26.13%、26.66%和18.82%。一审商事纠纷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率达到58.46%,商事纠纷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超过92%,一、二审裁判生效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超过98%。
及时加强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为确保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所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200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了《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先后颁布了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企业破产案件、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等系列司法政策,为我国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实现向好回升作出了重要贡献。
着力统一法律适用和商事裁判标准。3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实施了有关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保险法等一系列重要司法解释,同时还下发了《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