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民: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确保发挥职能作用

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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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在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王胜俊院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并紧紧抓住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点,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监督制约功能,不断加强新形势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自身建设,确保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的发挥。

   周泽民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五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选任了一大批公道正派、熟悉社情民意的人民陪审员,全面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保障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落到实处,建立了科学、规范的人民陪审员管理机制,优化了人民陪审员履职的工作环境,使人民陪审员制度日益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上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

   周泽民指出,当前,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部分地方对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进展存在不均衡现象,管理制度尚需规范和细化,经费保障在部分地区尚未得到落实,培训的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我们要下大力气,对上述问题要有一个较大的改进。

   周泽民要求,要抓紧选好新一轮人民陪审员。要认真进行摸底调研,科学确定选任数额,严格执行选任条件,注重优化人民陪审员的整体结构,在选任时要充分考虑拟任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可能性和有效性,认真审查被选举对象道德品质、工作态度等条件,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员和当选人员的信息库建设,重视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动态增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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