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20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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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九日电 记者今天从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巡视、上级检察院负责人与下级检察院负责人谈话、上级检察院派员参加下级检察院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二00七年,各级检察机关把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的龙头工程,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共追究领导责任二十九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二十四人,组织处理五人,有五十名下级院领导人到上级院检讨责任。   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高检院派出巡视组,对安徽、甘肃两个省检察院的领导班子进行巡视,对二00六年巡视过的五个省级院进行了回访。全国有二十八个省级检察院建立了巡视制度,二十三个省级检察院在去年派出了六十七个巡视组,对九十九个下级院的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发现了一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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