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2007-09-04
浏览量 :344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中新社北京九月三日电 (记者 朱大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说,公正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首要价值。人民陪审员是“不穿制服的法官”,与人民法官享有相同的权利,参与审判活动全过程,有利于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 肖扬说,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作为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人民陪审员制度形成于民主革命时期,发展于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成熟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二00四年八月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并于次年五月一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肖扬说,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关注民生的重要途径。人民陪审员大多来源于基层,百姓的难处了解最多,体会最深,感同身受,最有判断力,也最有发言权。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利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肖扬说,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去年底,共选任出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一名具有较高素养、广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二00五年五月至今年六月,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六十四万四千七百多件,人均审理案件十三点八件,占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二成,社会效果良好。   谈到今后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肖扬说,要推动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准确把握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贴近社会并代表人民参与司法审判的定位, 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中的独立地位、独特视角和朴素价值观;要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