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传销具有5大特性 利益链条不同其他犯罪

200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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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27日电 在今日的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中,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介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具有五大特性,并对参予者进行精神、人身、资金方面的控制。   高峰表示传销的利益链条是万变不离其宗,特别是拉人头式的传销,主要是精神控制、人身控制和资金控制,要求参加者加入这个团队先要交钱,对参予者在资金上进行控制了,然后让参加者按照传销的盈利模式,拉更多的参与者进来以得到回报。传销犯罪利益链条和其他犯罪有所不同,其他犯罪的盈利模式是受害者名义上可能能从集资者或者吸收公众收款者拿到回报,但是在传销利益链条里,它会明确告诉你,你会从你的下线拿到回报,而且是多头拿到回报。   据高峰介绍传销违法犯罪有五大特性: 首先是理念的邪教性,把人致富的欲望无限扩大,并且误导到天上掉馅饼,从传销的讲课、培训等等看到,乌烟瘴气,是非常狂热的,甚至可以用恐怖来说。   第二,组织非常严密。这种活动并不是随便到街上拉个人来就可以加入到组织体系里,必须是熟人介绍熟人才能进来,同时对执法部门有很强的反侦查技能。   第三,行为的变异性和复制性非常强。任何东西都能拿来进行传销。   第四,异地的流动性。甲地的人绝不可能在甲地从事传销,肯定是在乙地或者丙地,他们认为这种就可以逃避打击。   第五,获利的链条性。它是层层制造骗人者和被骗者,每个参予者既是受害者也是受益者。滚动的、多层的层层制造骗人者和受骗者,而且扩展是以几何级数在扩展。 (根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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