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进行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社会咨询

200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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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香港4月2日电 香港去年11月就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展开的社会咨询将于4月30日结束。有关人士今日促请凡有兴趣就民事司法制度中期报告及咨询文件发表意见的人士,于本月底前提出意见。   香港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主席、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陈兆恺今天说,工作小组将整理及研究收集得来的意见,并在最后报告中列出具体建议,再呈交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他说,报告中的80项建议,已就讼费高昂、审讯延误和程序复杂等问题制定改革方案。其中在规则方面提出的改革包括,重新厘定诉讼人在司法程序方面应尽的责任、简化程序、减少正审前开庭聆讯的次数、鼓励与讼各方尽早和解、增加讼费数额的透明度,以及赋予法官更广泛和更具弹性的案件管理权力,使法庭更有效地掌握案件的进度。   据介绍,咨询期间,香港司法机构举办了一连串活动,为超过600名法律界人士及有兴趣的市民举行研讨会及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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