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 李术峰)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今天上午8:30在全国统一举行,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共32个地区、部门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360751人,走进设在317个考区的12860个考场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为期两天,共分四个单元。今天上午的考试为第一单元,即试卷一——综合知识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包括:宪法、法理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共7个科目。本场考试为客观试题,全部是选择题型,机读卡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据统计,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共设置418个考点,有17个省、市的参考人数超过万人。在所在考生中,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29万多人,占总人数的81.4%;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服务行业和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报考近16万多人,占44%。从年龄上看,40岁以下的考生共34万多人,占总数的95.1%。 自2001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公告确定2002年3月30日、31日举行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以来,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各方面的支持和协助下,完成了一系列的考试组织实施准备工作。包括:组织报名、信息汇总、命题、试卷印制与发送、考区考点考场设置、工作人员与监考人员培训、评卷单位、地点选择和确定评卷工作方案等。同时,为保证国家司法考试的严肃和规范,司法部先后发布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处理国家司法考试中的违法违纪现象和监察等工作做出详细规定。 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内容和科目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 李术峰)首次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4份试卷,每份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试时间具体为:试卷一:3月30日上午8:30--11:30试卷二:3月30日下午14:00--17:00试卷三:3月31日上午8:30--11:30试卷四:3月31日下午14:00--17:00 从律考到国家司法考试 1986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开始举行。从1993年起,律师资格考试由每两年举行一次改为每年一次。 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规定了担任法官、检察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1996年5月1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律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法官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检察官法》的决定,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必须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中择优选取。 2001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当年的初任法官考试、初任检察官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不再单独组织,纳入2002年的首次国家司法考试。 2001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公告,颁布《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律师法》的决定,规定取得律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2001年12月30日,司法部就司法考试发布公告,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定于2002年3月30日至3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 2002年1月15日至30日,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结束,全国共有36万多人报名。其中法院工作人员、检察院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业人员共14万多人报名。 2002年3月13日,司法部发布《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自2002年3月30日起施行。 2002年3月28日,司法部颁布施行《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暂行条例》。 考试考试内容和科目为: 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的具体科目为: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每份试卷分值为100分。 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评定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 李术峰)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的程序为: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参加考试的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分数核查。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律师法的决定,符合原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即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专科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资格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原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