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部牵头 9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将面临修改

20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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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北京3月29日讯(记者万学忠)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全国外经贸法律工作会议上获悉,在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前提下,下一步,外经贸部将牵头对9项法律制度进行修改或出台新的法规。   具体内容是:修订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货物进出口原产地条例;制定进出口经营资格条例、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上市、清算等法律、法规;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起草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推动有关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着手研究援外立法。   对外经贸部条法司张玉卿司长重点介绍了对外贸易法修改情况。对外贸易法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外贸经营资格的规定;国营贸易的规定;对外贸易促进的规定;实施贸易壁垒调查的规定;缔结自由贸易协定的规定;单独关税区的规定;法律责任的规定等方面。   张玉卿详细介绍了上述修改内容中较新的两项制度。一个是实施贸易壁垒审查的规定。每年欧盟、美国等国家地区,都要发布报告,指责中国不开放,存在贸易壁垒。事实上,中国企业在国际上受到各种壁垒歧视的现象比比皆是。中国政府在加入世贸后,将加强调查国际贸易壁垒的工作,与违反WTO规则的成员国交涉,直至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外贸法修改后,将对我国政府调查国际贸易壁垒工作做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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