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旺谈检察工作不足 坦承纪律作风建设需加强

200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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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13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今天下午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坦承,检察工作与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贾春旺说,2006年是人民检察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他说,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不够。监督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监督纠正。   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杜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检察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方式简单,不注意化解与案件相关的矛盾,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影响执法效果。   三是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仍有发生。有的不严格执行法律和办案制度,不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的受利益驱动办案,违法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款物。   四是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检察人员为民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不文明、不公正,有的甚至执法犯法、贪赃枉法。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造成了恶劣影响。   另外,一些地方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中西部和贫困地区检察院经费短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对这些问题,贾春旺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和协调,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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