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出台意见:知识产权侵权 加大经济制裁

200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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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人民日报消息,近两年来,全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明显大幅增长;而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已持续增长了近二十年。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各级法院将加大适用罚金刑,通过责令赔偿损失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的再犯罪能力;对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依法加大侵权赔偿和民事制裁力度,贯彻全面赔偿原则,自然人还可获赔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的要求。   该意见提出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假冒、盗版等涉及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根据犯罪情况和危害后果,依法从严惩处;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注意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责令赔偿损失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的再犯罪能力和条件。   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大民事制裁的威慑力度,贯彻全面赔偿原则,努力降低维权成本。依法适当减轻权利人的赔偿举证责任;作为自然人的原告因侵权行为受到精神损害的,可以根据其请求依法确定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当事人为诉讼支付的符合规定的律师费,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其必要性、全部诉讼请求的支持程度、请求赔偿额和实际判赔额的比例等因素合理确定,并计入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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