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加强客船运输安全管理 确保船舶不超载

200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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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5日电 据中国交通部消息,日前,中国交通部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两节期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各大航运公司等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客船交通安全工作。   交通部要求认真吸取2006年12月30日印度尼西亚跨海轮渡“斯诺巴地”号沉没事故的教训,敲响警钟,进一步加强客船运输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客(滚)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各有关部门要督促航运企业、船舶坚决执行安全适航风级规定,不超风级开航。   港口企业要加大对车辆的抽检力度,杜绝装载危险品的车辆和“三超”车辆上船。船舶客运部门要严格按规定数量出售客票,确保船舶不超载。海事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把签证关,在船舶开航前,对客滚船装载情况、绑扎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超载船舶一律不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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