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负责人就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答记者问

20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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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即将于3月30日、31日举行。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应试人员对此十分关注。《法制日报》记者郑发就考试中的相关问题,走访了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并请他回答了有关考试的一些问题。 问:有的应试人员是初次参加此类考试,请问在考试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今年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有些是第一次参加考试。初次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在每科考试开考前不要忘记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否则不得入场。进场后请对号入座不要坐错座位,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规定的笔(2B铅笔、钢笔、圆珠笔),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纸张、通讯工具等入场。开考之前,应试人员应在答题卡和答题卷规定的位置上正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码、身份证件号码,凡字迹辨认不清、填写在密封线以外、未按要求正确填写(填涂)以及在答题卡和答题卷作标记的,试卷、答题卡按作废处理。凡因错填或错涂姓名、准考证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损坏答题卡造成不能登录成绩或出现差错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此点请应试人员切记)。 从以往同类考试评卷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应试人员将考试卷答题卡准考证号码填错,有的将本人身份证号码填入准考证栏内,有的粗心大意将准考证尾数填错,有的干脆就不会填涂。以上现象可能会造成本人此张答题卡不能正确读取分数甚至无分,也会影响他人的分数。请应试人员在填涂时务必要仔细。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互相抄袭,不得冒名代考。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更不准大声喧哗。应试人员临场生病或遇其他必须临时到考场外处理的事宜,需经总监考人批准,由流动监考员陪同处理;不能坚持考试的,应终止考试。 应试人员如有作弊行为,将视情节、后果分别给予警告、确认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 问:司法部新近颁布了《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能否就此作个介绍? 答:为把司法考试办成规范、严密的考试,司法部制订并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在首次司法考试中施行。其中包括《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内容日前已在报上公布并作了介绍,不再重复。在此只强调一点,希望广大应试人员认真了解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也要求广大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这一办法,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既遵守这一办法的规定,又要坚决执行这一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首次司法考试的顺利进行。 问:为加大司法考试的监考力度,司法部将采取那些措施? 答:司法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今年监考工作:一是严格考试纪律,制定考规考纪,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如:司法部已制定《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监考规则”等,并颁布实行;二是选择有经验、敢于坚持原则的人员参加监考工作,并对所有监考人员进行考前集中培训,明确监考工作程序和要求。按《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坚决制止各种舞弊行为。对考试舞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组织有关部门的人员到考场巡视;四是在考试期间司法部将向各地派出巡考小组,以“明查”和“暗访”的办法检查各地考试的考纪情况。五是实行监考工作责任制,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层层签定责任书;六是与保密部门联合下文加强对试卷、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七是采取多种措施和加大监考力度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诸如:坚决撤并以往组织考试出问题的考区、考点;今年采用“袋中袋”的方法加强对备用卷使用管理;今年监考查处的重点是代考、教人舞弊、监考和应试人员合谋舞弊等现象;在评卷过程中坚决查处雷同试卷等现象。采取上述措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在组织考试的过程中,司法行政部门欢迎社会各界对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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