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机关采取一系列超常举措推进正规化建设

200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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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八日电(记者 朱大强)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年来,中国公安机关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采取一系列超常举措强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促进执法执勤的正规化,纯洁了执法主体,严密了执法流程,创新了勤务机制。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作出了“积极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决策,公安部又将“正规化建设”与“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执法为民”作为加强公安工作的三个重要方面。   全国公安机关采取一系列超常举措,强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公安部二00三年实施“五条禁令”,二00四年开展“大练兵”活动,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选准了突破口,尔后又制定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二00五年,确立了正规化建设的主线地位,开展“大接访”活动;今年出台了《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基层基础建设的发展方向和内容。   据此,公安部确定了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省级公安机关确定了示范单位,市(地)级公安机关确定了重点单位,形成了正规化建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各级公安机关普遍从外观标识等最基础的工作做起,从民警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起,使公安机关的工作秩序、公安队伍的外在形象和公安民警的精神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不断推进了内务管理的正规化。开展养成教育,民警日常行为逐步规范,队伍外在形象逐步规范。   针对“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特点,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教育、预防和惩处工作,健全了监督制约制度,完善了预防为主工作机制,整合了监督力量,狠抓惩处。据统计,自二00三年“五条禁令”颁布至去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违反“五条禁令”案件一千六百九十八起,开除辞退九百六十七人,追究领导责任八百七十三人。   目前,各级公安机关围绕“组织机构、教育训练、内务管理、执法执勤、监督制约、警务保障”六个要求,全面推进了正规化建设,民警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警务保障更为有力,队伍的素质、形象和战斗力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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