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花2年起草能源法草案 港台人士可参与调查

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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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13日电 综合新华网报道,中国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中国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起草完成首部《能源法》草案并提交最高立法机关审议。   报道说,这是国家能源办首度较全面介绍制订《能源法》的设想、规划和有关细节。这位负责人日前接受采访时透露,已经提上立法日程的《能源法》将弥补中国能源法规体系中基本法缺位的问题,使能源战略的实施和国家能源经济安全在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得到保障。   今年1月24日,跨部门的《能源法》起草组成立,中国正式启动《能源法》立法起草工作。从5月1日起,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始以调查问卷的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征集《能源法》草案的制订意见和建议,这一过程将持续到12月1日。这是中国首度在重大能源立法前通过互联网、地方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   在这套包括选择和问答两种形式共25题的调查问卷中,分别对公众对能源、能源行业及能源法的关注度以及具体建议进行调查。其中不乏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问题,比如“中国能源现存的重大问题和矛盾有哪些”、“能源相关税费和价格政策应在《能源法》中怎样规定”、“《能源法》对能源环境应怎样考虑”等。   能源办有关负责人说,这次调查是面向社会各界的,港澳台和外国专业人士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参与。“我们希望能够听到来自各个渠道的真实的声音。”   据能源办最新披露的数字,截至5月31日,收到各种反馈信息共计300余条。其中,来电50余次,来函和传真50余人次,电子邮件、网上互动200余人次。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提高调查的透明度和鼓励更多的公众参与,能源办还打算建立机制,定期对信息反馈情况进行公布。   中国在“十一五”规划中首次提出了单位GDP能耗五年降低20%的“硬指标”,以推动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能源办负责人说,这一战略思想将作为《能源法》的重要内容加以反映。同时,中国起草中的《能源法》将鼓励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加强国际能源合作,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和能源应急体系,加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和能效提高,确保能源供给安全。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能源法》的起草中,有关能源结构优化的综合政策制度将被上升到法律层面,以确保得到有效实施。   中国现有的能源法律体系,主要包括《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和今年起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四部单行法,以及相配套的一系列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能源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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