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宣布死刑二审案件六月起全部开庭审理

200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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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杭州五月三十一日电(记者 朱大强)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院长应勇宣布:六月一日起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浙江高院周密部署安排,逐项抓好落实,并增配编制,增购了警车、囚车。   为实现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浙江高院规定在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之前,对检察机关抗诉的、死刑被告人上诉对主要事实予以否认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原审主要证据未经庭审质证而影响事实认定的死刑二审案件,必须做到开庭审理。   针对死刑二审案件开庭面临的新情况,浙江高院制定了《关于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开庭范围、庭审重点、庭前审查和辩护、审理期限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目前,浙江高院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从今年六月一日起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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