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第一战”的法律思考

200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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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限制钢铁进口的“201条款”今天正式启动,这将对全球钢铁业造成严重影响,我国的利益也牵涉其中。专家和业界人士认为,这不仅影响到我国对美的钢铁出口,而且由此引发的对我国钢材市场的潜在冲击更是不可低估。 3月14日,我国政府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保障措施的有关规定,向世贸组织提出就此问题与美国进行磋商。如果磋商不能达成满意结果,中国将向世贸组织提出起诉。这是我国入世后第一次利用世贸组织的有关条款解决贸易争端,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 然而,在此事件发生前,我国已经遭遇多起贸易纠纷。有关资料显示,作为世界贸易大国,我国实际已成为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迄今为止,我国企业遭遇的国外反倾销调查已达480多起,给出口带来的损失超过100亿美元。而去年一年,国外对我国企业提起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高达46起,创下历史新高。 问题在于,在汹涌而至的国外反倾销调查和频繁出现的不公平贸易待遇面前,国内有的企业尚未觉醒,缺乏“自我保护”。国家权威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我国企业无论是应诉国外反倾销,还是通过反倾销来抵制国外企业在国内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其意识和认识远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 统计显示,尽管我国的反倾销始自1997年,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发起的针对外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只有14起。数字背后的一个残酷事实是,一些国外进口商品近年来以低价倾销的方式挤占中国市场,每年至少给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上百亿元人民币的损失,几十万人因此失业或潜在失业。 对国际上滥用反倾销手段进行的贸易保护,我国很多企业更是避之犹恐不及,使一些国家对华商品提起的反倾销调查因没有中国企业应诉而胜诉。1988年和1992年,欧盟两次受理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案,由于中国企业消极不抵抗,中国彩电基本被赶出欧盟市场;同样,欧盟曾对我国出口自行车进行反倾销调查,国内没有一家企业应诉,结果全部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使中国自行车很难再向欧盟出口。 世界贸易法律专家指出,无论是面临国外倾销,还是遭遇反倾销调查,回避、忍让和沉默,只会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进口国企业不断施压。带来的负面结果是,不仅国内相关产业遭到冲击,许多产品丧失竞争优势,被迫退出市场,还可能使一些新兴产业的建立和发展受挫。 由此看来,在加入WTO的大背景下,企业如何打好“洋官司”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经济全球化意味着更多的机会,也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在许多行业还不具备风险防御机制的情况下,贸易争端的杀伤力是难以估量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走向国际市场也好,发展壮大自己也好,国内企业和政府部门应抓紧学会应用国际贸易规则来保护自身的权益。世贸组织允许成员方运用合适的手段保护市场。国内企业要做的,不仅是要遵守游戏规则,还要熟练用好游戏规则,避免成为善良的“挨打者”。在国际贸易和全球经济的舞台上,没有人情,只有规则,只有利益。(人民法院报记者 张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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