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出台六措施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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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央视国际消息,国土资源部29日出台六条措施,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首先,国家将通过加强农村用地规划和管理,推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在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新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重点生产、生活公共基础设施等急需的基础工程建设用地,将及时予以保障。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 董祚继对于有关部门或者一些地方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我们要求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能够同步的进行,能够优先安排,只要这些地方做好了规划,我们可以及时的批复。   其次是通过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从而保障农业生产,在“十一五”期间,将重点抓好一百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第三,通过推进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第四,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方面,国家将严格征地管理,对补偿标准不合法、安置措施不落实,不能有效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将不予报批用地;   第五,国家还将通过加强农村地质灾害的防治,为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地质服务和安全的地质条件;   第六,通过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设,落实编制和经费,进一步减轻乡镇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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