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来屡屡提出屡屡下马 旅游法终进入立法程序

2006-03-23
浏览量 :352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中新网3月22日电 今日出版的《新京报》在其生活版报道称,20年来,《旅游法》在人大会议上屡屡提出,屡屡下马,如今终于进入了立法程序。   报道称,两会期间,来自重庆的人大代表、一位私营旅游企业主蒋绍华起草的议案《呼吁尽快制定<旅游法>促进旅游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经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全体会议通过,并正式提交给了大会。   蒋绍华透露,此次议案已经在人大通过,予以立案,此后将进入繁复而谨慎的立法程序。   报道援引Sohu旅游频道资深顾问王健民的话称,《旅游法》在全国人大上的议案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20多年来始终都没有得以立案,进入立法程序。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