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处置法》是今年立法重点 草案已出台

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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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10日电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薛澜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透露,《突发事件处置法》已被列入全国人大今年的立法工作重点。这个法2003年下半年开始起草,草案目前已经出台。   中国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参与相关工作的薛澜指出,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宏伟工程。目前主要工作集中在“一案管理三制”。“一案”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包括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种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三制”是法制、体制、机制。   法制方面最重要的是《突发事件处置法》的制定;体制主要是政府部门的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已经设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各级地方政府也正在建立相应的部门,比如北京市就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应急管理指挥中心”;机制是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运作机制,包括信息沟通、部门协调、资源调动等等,这在总体应急预案中也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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