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检察机关将建成行贿“黑名单”查询系统

200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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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郑州日报报道,昨日,河南省检察院透露,今年年底前,全省检察机关将建成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都会在所属领域遭受禁止投标的命运。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系统录入、对外接受查询的内容范围严格限定在1997年以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发生在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行贿犯罪、单位行贿犯罪、向单位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案件。   据介绍,行贿案件判决后,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将在收到案件后三日内把行贿人及单位录入“黑名单”。检察机关只负责查询,并如实提供查询结果,由查询单位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处理,并向检察机关作出反馈。   河南省检察院有关人士表示,“黑名单”查询系统年底建成后将实现全国联网,有“污点”的行贿人今后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被查到。   目前,河南省检察机关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对行贿犯罪案件档案进行整理,2006年1月1日正式对外接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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