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大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关于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听取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江泽民、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成思危主持。 李鹏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本届人大组成以来的四年中,在党中央领导下,在以往几届人大工作的基础上,又通过宪法修正案1件、法律58件、法律解释4件、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20件,以宪法为核心、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更加完备。但是,我们面临的立法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方面,要抓紧制定监督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关于监督法的制定,我们将继续努力,抓紧完成监督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提请审议。在民法商法方面,要加快物权法的起草和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在行政法方面,要加快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的制定工作。在经济法方面,要制定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农业法。在社会法方面,要制定科学技术普及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 根据宪法规定,九届全国人大将于2003年初换届,在换届前将选举产生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背景资料 千呼万唤的《物权法》草案将于今年下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争取在明年获全国人大通过。如果《物权法》得以制定和实施,此举不仅将奠定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主干———《民法典》最核心的法律基石,而且更引人瞩目的是,可以确保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一样受到中国法律的同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