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出台四措施加大惩治监管场所内腐败案件

200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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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为进一步加大对监管场所内“腐败”案件的惩治力度,这位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将推出四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办案工作机制。   一是监所检察侦查人才库制度。建立高检院监所检察厅一级侦查人才库和省级院监所检察处二级侦查人才库,整合监所检察办案力量。日前,监所检察厅已经下发了《关于建立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侦查人才库的实施方案》。   二是监所检察案件线索管理制度。   监所检察厅即将制定下发《监所检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切实提高发现线索的能力和运用线索的能力。   三是建立监所检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通报制度。监所检察厅将定期对各省和派出检察院办案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发挥省级院监所检察处办案组织、指挥和协调作用。   四是建立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事故报告制度。今后,监管场所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的,一律层报监所检察厅。各地监所检察部门及时派员进行调查,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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