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记者刘岚2002年3月7日报道:昨天,朱镕基总理在讲到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今年要重点抓好的工作,第一就是抓紧完善既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又符合我国国情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执法公正与效率。今天上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在谈到今年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时,第一也是要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可以说,在入世的大背景下,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承诺,抓紧有关法律的制定显得益发重要、紧迫。 在重庆代表团驻地,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利明。王利明这次准备的几个议案和建议都是有关立法的。“最重要的是要呼吁加快制定民法典的步伐。”王利明对记者说。 王利明说,1986年出台的民法通则仅有156条,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大陆法系国家都有自己的民法典,连刚刚搞市场经济的越南、俄罗斯也都有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典是调整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经过多年市场经济检验成熟的规则,有必要用民法典固定下来。 王利明从几个方面谈到尽快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性:解决、协调目前单行法律之间存在的冲突;为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提供依据;为保护公民、法人的权利提供准则,是“中国建立法治社会的基础”;民间纠纷大量增加显得现有法律过于简单,法院裁判缺乏依据,不利于司法公正;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是信用,民法典可为当事人交易活动提供依据,同时提供最广泛的行为自由,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呼吁尽快制定破产法是王利明准备提交的另一份重要议案。王利明认为,一个国家的破产制度完善与否,是衡量该国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已经加入WTO,对中外企业都要实行平等待遇,而我国现行破产法仅对国有企业的破产作出了规定,但对三资企业和其他非国企的破产欠缺完整的破产程序。破产法的制定就是为各类市场主体的破产提供一套健全的破产程序和规范,以适应中国加入WTO的需要。 本届全国人大承诺在任期内基本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看来,今年全国人大的立法任务将更加繁重,也更令人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