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洗钱法》已进入立法程序 有望年中出台

200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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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香港二月十六日电(记者关向东)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今天(十六日)在香港出席一个打击洗黑钱国际议时透露,中国《反洗钱法》已进入立法程序,今年年中六月间有望出台,中国力争在今年成为国际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正式成员。   李若谷指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贸易自由化,国际金融活动更加活跃;于此同时,金融犯罪活动也更加猖獗,动辄即有数千亿甚至上兆美元黑钱在流动。“九.一一”之后,恐怖组织通过金融体系跨境跨国融资,已成为国际关注话题。   他说,事实证明需要更加广泛的国际合作,才能有效打击这些非正常的金融活动。   李若谷称,打击洗黑钱、贪污以及经济犯罪,是当前中国的重要工作之一,中国十分重视在这个领域的国际间合作。   多年来在反洗钱立法建设上,中国先后签署并批准了联合国《禁毒公约》、《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制止向恐怖主义融资公约》和《反腐败公约》等一系列与反洗钱及反恐融资领域相关国际公约;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洗钱罪”;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建立了金融机构的客户识别尽职调查程式、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在反洗钱机构建设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二00二年以来陆续建立了反洗钱工作机构;二00四年六月,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建立。这个中国的金融情报中心(FIU),专事集中分析有关大额和异常资金活动。   在反洗钱监管领域,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内反洗钱工作现场检查。   在国际合作领域,二00四年十月六日,中国以创始成员国身份加入反洗钱地区性组织──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成为其重要成员;逐步与俄罗斯、香港、澳门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反洗钱工作双边合作机制。   他特别介绍说,中国在去年七月启动了《反洗钱法》立法程序,并有望在今年六月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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