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7万多罪犯 广东将出台减刑假释实施细则

2005-01-18
浏览量 :454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中新网1月17日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7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04年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去年,广东省共有78218名各类犯罪分子依法被判处。至年底前,全省法院超期羁押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   据广东省法院透露,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广东的实际情况和审判实践出发制定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将于近期由省法院以及有关部门联合会签后下发执行。   依法重判严重暴力犯罪   广东各级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抢机动车辆等多发性犯罪以及“黄、赌、毒”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依法重判,共判处此类犯罪分子3434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3289人,占38.70%,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   全省各级法院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共受理一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3452件,办结3346件。突出打击了一批走私、金融诈骗、伪造货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犯罪分子,共判处经济犯罪分子、职务犯罪分子437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占26.06%,切实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全省各级法院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开展打击街头犯罪百日行动和打击色情网站专项行动以及打击利用“六合彩”赌博犯罪专项行动,不断推进“禁毒03工程”工作,抓紧案件审理,快审快判快结,严厉打击“两抢一盗”以及“黄、赌、毒”犯罪分子。全年共判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46023人,判处“黄、赌、毒”犯罪分子6989人,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每一宗死刑案件都是“铁案”   去年各级法院在审结各类刑事案件中,克服种种困难,除了少数案情重大、经过批准延长审判期限外,98.91%的案件在法定一个半月内审结。   各级法院始终坚持把办案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办理死刑案件中,省法院坚持“铁案”要求,把每一宗死刑案件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未发现审判人员违法违纪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去年7月,广东各地法院认真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对1998年以来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清查,重点对2001年以来的案件进行个案检查。全省各中级法院共抽查减刑、假释案件38472件,省法院自身抽查减刑、假释案件2390件。检查中尚未发现审判人员有违法违纪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现象,也没有发现审判人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或者社会反映强烈的裁判不公的情况。   省法院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广东的实际情况和审判实践出发,还制定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近期,将与省有关部门联合会签后下发执行。   全省法院超期羁押案件全部清理完毕   去年,全省各级法院始终坚持把清理超期羁押案件工作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刑事审判工作抓紧抓好。全省法院全年共累计清理超期羁押案件764件2342人,其中,省法院共累计清理359件1056人。至年底前,全省法院超期羁押案件全部清理完毕。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