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儿童问题突出 中国将在立法上加强救助保护

2004-12-23
浏览量 :550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二日电(记者张希敏) 中国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今天指出,目前中国流浪儿童问题突出,中国将在立法方面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   流浪儿童作为社会特殊群体,它的救助、保护和管理一直受到国内外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中国自去年开始实施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来,广东、北京等省市建立了专门的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改变了过去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与救助管理站合一的体制,强化了儿童保护功能。郑州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尝试运用现代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建立了街头全天候救助点和“类家庭”救助保护模式,探索进行街头流动救助、职业培训、家庭寄养等工作;长沙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立了“大房子”救助保护模式,成为新时期救助管理工作的一大亮点。   李立国强调,对流浪儿童问题比较突出的省、市在管理方式上,要根据流浪儿童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特点,采取保护性救助方式,不能仅凭自愿,放松管理,以免造成不良的后果。在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实现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独立设置,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中心与救助管理站设施和功能相对分开,实行分类救助。在救助保护的内容上,要强化教育功能,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偏差的矫治,使其能尽快回归社会,健康成长。   据悉,中国民政部今年对全国八十四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福利金资助,经费已经下拨,民政部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流浪儿童救助教育项目资助办法》的规定使用,以此推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开展。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