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正式启动巡视工作制度 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200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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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日电(记者 朱大强)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派出十个巡视组分赴部分省,检查、督导当地法院工作,从而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巡视工作制度正式启动。   据介绍,巡视组此次巡视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基本情况;二是“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三是解决涉诉上访问题的进展情况;四是开展减刑、假释专项检查活动情况;五是超期羁押和超审限案件清理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实行巡视制度,是更好地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促进全国法院工作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意义十分重大。   曹建明说,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二审改判、再审监督、制定发布司法解释等途径,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了比较有效的监督指导。但也暴露出涉及案件数量有限,掌握的情况不尽客观,对审判工作中的错误和问题的监督还不到位,纠正还不够及时等问题。开展巡视工作,深入了解情况,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有利于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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