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法规破解申诉难“可能有错”可再审立案

200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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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28日电《人民日报华南新闻》消息,10月1日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正式实施《广东省法院再审诉讼暂行规定》。   届时,不仅“申诉难”问题有望在粤率先破解,“可能有错”也将在全国率先成为再审立案的标准。其目的就是要通过畅通申诉渠道、保障宪法规定的申诉权利规范再审诉讼活动,使申诉与申请再审诉权化、程序化、法定化,全力解决申诉难问题。   该规定从再审诉讼的一般原则、管辖、申请与立案、审判等方面对申请再审的主体和期限、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裁定立案再审的条件、再审改判的条件,都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六类案件45种情形可进入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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