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有无法定效力? "网上立案"面临新问题

20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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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2月25日电(蒋一峰 卢晶)将诉讼状和证据材料输入电脑管理系统,通过网络传送即可等候立案审批,这种“网上立案”方式不久前在浙江桐乡法院实施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网上立案” 虽然方便快捷,但由此引发的一些问题,特别是相关证据的法律确认成为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只有按规定格式提交纸介质的法律文件才有法定效力。因此,网上提供的电子诉状和证据的效力就成了问题。业内人士认为,通过网络传送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要得到法律上的确认,首先要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这就要解决电子签名的技术问题,即使用计算机软件来识别经过签名的电子文件是否真实。这个技术问题得以解决,才有可能通过立法或修改现行的法律解决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确认问题。   据了解,在欧美一些法制信息化比较发达的国家都已有成熟的市售软件,并已通过了相关的立法。 目前,桐乡法院正在抓紧完善落实有关“网上立案”的规范化、制度化工作。同时加强与有关科研部门合作,解决电脑软件的技术问题,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为方便群众诉讼开辟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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