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外国人用假美元骗吃骗喝被判刑

200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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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8月15日电(卫建萍、杨金志)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持有假币罪判处以假美元兑换人民币进行消费的外籍人阿明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8张百元假美元予以没收。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0日凌晨2时许,29岁的穆罕默德·阿明携带5张100元面额的假美元到上海市霍山路百老汇娱乐城进行消费。结帐时,他以没有人民币为由,用三张假钞与一名服务员兑换成人民币2400元。 当晚22时许,穆罕默德·阿明又携带5张百元面额的假美元至上海市古北路太郎日本料理店消费。结帐时,穆罕默德·阿明故伎重演,拿出其中的一张假美元要求兑换。店老板怀疑美元有假,要求其用人民币支付,穆罕默德·阿明却试图抢回假美元并逃跑。 店老板报警后,公安人员将穆罕默德·阿明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另外4张面值为100美元的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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