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院推五条禁令 禁检察官违规进娱乐场所

200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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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八日电(记者于晶波) 北京市检察院今天推出检察干警“五条禁令”,其中包括严禁打听、泄露案情;严禁为犯罪嫌疑人说情;严禁违规进入娱乐场所等。对于触犯五条禁令的检察干警,其本人将面临包括限期调离在内的严厉处分。   “五条禁令”涵盖饮酒、驾车、社会活动、办公办案、执行公务等五部分。其具体内容是:一、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二、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开“特权车”;严禁违反规定使用警车、警灯和警报;严禁公车私用;三、严禁违反规定进入娱乐场所;严禁参与违反社会公德的各种活动;四、严禁打听、泄露案情;严禁为犯罪嫌疑人说情;五、严禁对民众耍特权;严禁在执行公务时不按规定着装以及实施其他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行为。   饮酒和驾车是易发问题的关键环节,北京市检察院将工作日禁酒和限制公车私用两项规定纳入检察干警五条禁令之首。在禁酒方面,检察干警外出执行公务活动中饮酒,特别是严禁酒后驾车都在禁止之列。在用车上,该市将实行配车部门官员负责制、公务车准驾制等派、用车新制度,新实行的用车申报、出门凭单、收车清点等管理措施将严格限制公车私用。   北京市检察院表示,若该市检察干警触犯这五条禁令,本人将面临包括限期调离在内的严厉处分,而负有连带责任的所在单位官员亦将视情况受到相关组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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