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与安监局协商建立重大事故同期介入调查制度

200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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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杨维汉、张鑫鑫)记者2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商建立重大事故同期介入调查制度,共同配合,使安全事故的调查、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批捕、公诉和渎职犯罪案件的查处同时进行,相互督促。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检察机关要会同各部门建立案件查处提前介入制度,对于可能涉及渎职侵权犯罪的重大事故、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介入调查,发现有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要不失时机地查处,有效地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必要时同步初查或以事立案,防止证据灭失,贻误侦查时机。相关职能部门在调查处理的同时,也要及时通知检察机关,通报查处进展情况。 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配合协作。王振川说,要改进和完善检察机关与各司法机关、行政管理和执法机关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强化线索移送机制;建立健全案件协查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建立培训协作机制,共筑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防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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