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将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004-05-20
浏览量 :533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九日电 记者从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获悉,根据有关规定,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允许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名参加。   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近日举行,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在考试时间、试卷分值、参考答案公布与审查、录取分数等方面作适当调整和变化。   据悉,此次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会议之后,司法部将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尽快研究确定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方案,并于近期发布考试公告。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