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布年度立法规划 今年立废法规12项

200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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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天发布公告,向全体市民公布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立法计划,这是本市首次公布年度立法项目。 公告说,2004年内安排各次会议审议的法规草案共有12件,它们是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安全生产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文化娱乐市场条例(废止)、建筑市场条例(废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旅游管理条例(修订)、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动物防疫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房屋土地权属登记条例、全民健身条例、集体合同条例、特许经营条例等4项法规目前正在抓紧研究起草,年内也有望安排审议。 此外,今年加强调研、为明年立法做好准备的立法项目有13件。 (记者 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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