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今年北京法院系统将着手建立全市法院干警廉政信用评价体系,使“廉政信用档案”成为法院工作评比、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 法官“廉政信用档案”包括:工作表现,奖惩情况,投诉举报,收入情况,贵重商品购买情况,如购车购房以及婚姻状况等。 “廉政信用档案”制度规定,法官配偶及子女出国、经商和担任外资企业主管人员情况等均要向组织申报,并记入法官“廉政信用档案”。 廉政信用评价委员会根据法官“廉政信用档案”的记载,确定法官的廉政信用评价等级。目前,“廉政信用档案”制度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试点。(邱伟、饶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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