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记者刘诗平) 面对保险市场的超常规开放和保险业的超常规发展,我国的保险监管也将以超常规监管与之相适应,进一步加快修改与实际情况及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保险法律法规步伐。 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今天在此间举行的2002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做上述表示时说,保监会今年将充分做好修改《保险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出台《保险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同时抓紧制定《保险违法行为处罚程序的规定》。 保监会今年还将修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并制定《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再保险管理办法》和《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着手研究制订中介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中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据了解,保监会去年已清理与世贸组织规则和对外承诺不符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8项,涉及条款22个;起草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已由国务院颁布并于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出台了《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规章5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