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今年将完善相关法规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

200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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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广州二月十七日电(柯小军肖定东) 今日,广东省维稳及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近年来广东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今年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在会议上强调,人口流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大批流动人口在广东就业,对解决经济增长中的劳动力需求矛盾、促进广东省经济快速发展和财政增收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设广东的一支生力军。流动人口管理将是今后人口管理乃至社会管理的基础和重心之一。   李容根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管理和服务,把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摆在一切工作的前沿,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便利条件并进一步搞好保障,完善相关法规,落实管理经费和管理人员。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有两千一百三十万暂住人口,约占全国暂住人口的三分之一,位居中国各省份之首,出租屋有两百七十四点八万间(套),有四成多的暂住人员住在出租屋。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尤其是二00二年以来,国家对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同时受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经费保障以及法规依据滞后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管理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正处于“转型期”。为加强这项工作,广东省专门成立了省维稳及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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