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去年有30万人获得法律援助 总体呈三大特点

200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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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引述有关统计显示,2003年全国有近三十万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获得了法律服务。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2003年法律援助工作呈现三大特点:   1.法律援助经费和办案数量大幅度增加。据统计,2003年全国各地法律援助财政拨款为1.52亿元,比2002年增加近一倍。与此同时,各地加大了法律援助的办案力度,2003年全国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6433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95053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4.2%;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7807件,同比增长32.4%;提供咨询193.7万人次,同比增长57.3%;2003年全国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总数为293715人。   2.法律援助主动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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