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记者姬忠彪北京2月7日报道: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获悉,首次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报名时间结束,全国共有360347人报名参加即将在今年3月30、31日举行的首次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副部长刘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振川就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张福森说,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对我国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和取得律师资格制度作了重大变革。“两法”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两法”的这一规定,标志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 根据“两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决定,原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三部门分别组织的初任法官考试、初任检察官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均不再单独举行,统一纳入2002年举行的首次国家司法考试。这意味着从2002年起,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取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