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六措施 四项惠及港澳台

2004-01-16
浏览量 :565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中新社武汉一月十五日电(记者 徐金波) 继实行市民可“按需”申领护照后,武汉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又推出六项便民措施,其中包括专门方便市民前往港、澳、台地区或在武汉学习的港澳台学生签注内容。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本次推出的六项便民措施包括:市民办理出国(境)证照,若采取邮政快递领证方式,办理时限将由原来的十个工作日,缩短至八个工作日;内地公民往来港澳再次签注,由原来的十个工作日缩短为八个工作日;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可实行代办制度,由旅行社联络员代为办理;企业法人代表、年纳税额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及在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的企业内,中方员工申请港澳再次商务签注时,可由单位代办员代办;完善外管联络员制度,实行此制度的单位可由外管联络员代办境外人员签证延期;根据国家教育部录取批准函及有关证明,可视港澳台学生学习期限,办理二年有效的多次出入境和暂住手续,并在届满前按规定给予续办。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