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开审32亿港元洗黑钱案 黑钱来源以内地为首

200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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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史以来最大宗的洗黑钱案前日开审,内地犯罪集团为了瞒税及逃避高昂的外币兑换率,竟利用香港作洗黑钱活动,将每日面值达9200万元的现金,从陆路偷运来港,再经“兑换店”及“宝生银行”将黑钱分发。洗黑钱集团单在其中35天牵涉处理的金额中,已高达32亿港元。   宝生银行曾被利用洗黑钱 主控官表示,本案牵涉金额之庞大,可能是全球之冠。控方案情指黑钱来自各国及内地,除港元及人民币外,大部分为美元、德国马克、日元及里拉。黑钱来源以内地的两家“集团”为首,他们从内地各省收集各国币值黑钱后,会寄存于深圳一单位,速递员每日将载有大量现钞的垃圾袋,放到汽车上,经文锦道及落马洲边境偷运来港到“杰协有限公司”经营,位于尖沙咀的兑换店,以借此瞒税及逃避内地高昂的外币兑换率。 由于银行有监察洗黑钱的机制,大笔现钱寄存容易引人怀疑。被指收受了2万美元贿款的宝生银行前高级经理林耀忠,先将大笔现金暂寄于银行内部的临时账户,才再转账回杰协于宝生银行的存款户口,以避过月结单中出现“现金存款”的寄项。至于外币现钞,亦会先行被兑换成港币才再转账回杰协户口。 在银行开账户达1300个 此外,杰协每日会派员专职留守宝生银行,处理内地“集团”发出有关发放黑钱的指示。获前宝生银行高级经理林耀忠的协助,杰协公司将钱调动时只会利用内地“集团”预先签发的支票,而无需出示授权书,令银行无从纪录。控方纪录显示,32亿的黑钱于35天内,经由“杰协”于“宝生银行”开的银行账户达1300多个。 林耀忠、杰协4名股东、董事及文员陈仲明、叶向荣、黄崇德及黄崇楷,负责运钱的司机邱金龙被指控6项罪名,全部被告均在2001年美国“9·11”事件当日遭廉政公署拘捕,控方形容当天是一个重要日子。但这些被告均否认于1996年4月至2001年9月串谋洗黑钱罪名,同时还否认其他各项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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