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合法权益受保护 延长羁押期首次被告知原因

200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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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宋某,我是宣武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根据我院制定的《延长羁押期限案件告知规则》,现向你告知延长羁押的原因、期限。” 昨天(24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宋某成为北京宣武区检察院出台《延长羁押期限案件告知规则》后被告知延长羁押原因、期限的第一人,他同时也是全国首个因延长羁押被告知的犯罪嫌 疑人。 犯罪嫌疑人宋某因贪污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部门经认真审查后认为此案需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需延长宋某的羁押期限。案件承办人向宋某宣读了《延长羁押期限告知书》,对宋某延长羁押期限的原因和期限进行告知。当承办人问及宋某对告知规则的看法时,宋某说,检察机关的这种做法保护了他的合法权益。(记者/张伟娜 通讯员/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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