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州海事法院机关党建文化建设为研究视角
周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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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事法院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专门法院,司法辖区为广东省范围内
一、着力强化“三种意识”,确保机关党建文化充满生机活力
文化既是民族的血脉和历史现象,也是国家和民族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党的文化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文化。法院文化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提升法院形象和树立司法权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法院机关党建文化,是全体机关党员干警在实践中形成的,为机关党员干警所认同并共同强化的文化意识,共同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共同约束的管理制度,共同珍惜的人文环境和精神力量。实践告诫我们党建工作与文化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需要用文化建设作为有效的载体;党员干警的管理,高境界的是文化管理。当前,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机关党建文化建设的新路子,确保机关党建文化建设充满生机活力,除了要强化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意识外,必须着力强化“三种意识”。
(一) 强化党章意识,确保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中国共产党党章》是我们党的最高行为规范,其对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路线和纲领,党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党的基本制度和党员的权利义务,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重大问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集中体现了党的基本理论、政治主张和整体意志,为党的统一提供了根本准则;也为机关党建文化建设明确了方向。党章意识是党员对党章的科学理解和全面贯彻执行的坚定信念,是共产主义理想和现实实践相统一的观念。我们强化党员干警党章意识,对于保持党的高度统一,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上来,使每个党员干警时刻以党章对照、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确保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具体在海事司法工作的创新发展中体现党章意识;在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效率和增进群众感情中当先锋;保证法院机关党建文化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机关党员干警要始終不渝地认真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做到廉政司法,保障党员权利,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党员的管理监督。
(二)强化结合意识,确保文化建设互动有力
结合就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和相互发展。机关党建文化建设除与“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和优秀的传统文化等紧密结合外,从党建文化的软实力上看,要突出以下“三个结合”:首先,要突出机关党建工作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紧密结合。机关文化建设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这种理念来自于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对管理科学的认知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能以党的事业为己任,机关文化建设就能够发挥应有的导向作用,党员干警就能团结一致做好本职工作。因此,文化建设的关键是培养和造就具有高素质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这也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两者相互依存发展。其次,要突出法院文化与政治文明关系的紧密结合。如审判过程当中的审判方式、法庭的陈设、裁判文书等很多方面,案件的审理、法官廉洁自律的本身就是政治文明的表现;尤其公平正义是法院文化在政治文明中的突出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应当在文化建设的高度上促进政治文明。再次,要突出法院文化与党员法官的个人文化素养的紧密结合。法院的文化和公信力往往是通过法官个人的修养、司法的廉洁等方面来体现,党员法官的品德修养、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提高了,对于社会公众尊重法院、尊重法官、尊重司法也就起到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所以,要突出单位文化与个人文化素养的紧密结合。从而实现党建工作与文化建设两者的完美结合与良性互动。
(三)强化品牌意识,确保文化建设活力四射
实践和时代告诫我们,机关党建文化的品牌也如行业那样产生效应,它既是影响力,又是生命力。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培育一批既具有海事审判的品牌范例,又具有党建、时代气息的机关党建文化工作品牌,是扩大机关党建影响力的重要途径。该院历年营造享誉国内外的审判执行工作的范例、先进集体和个人,又是党建文化工作的典范、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党员品牌群体。如2000年首创的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并公开合议庭人员不同意见的“阳光审判”;2002年创造的“中国入世第一案”(“航海者”轮)的涉外审判范例,首设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2005年又开设唯一的中国扣押与船舶拍卖网,首创建院以来裁判文书电子数据库;2008年省直工委表彰的《建设四个一流的战斗堡垒》创新成果;2011年被最高院确定为唯一的司法公开示范专门法院等,这些品牌,都是党建工作实践中,立足于能动司法,根植于司法文化积淀,培育、放大的结果。同时,不断以开放理念增强党建文化品牌的效应,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办公系统即时性、触合性、开放性和交互性强的作用,全方位互动,使机关党建文化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实质性的抓手,以达到不断活跃机关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这样努力探索,机关党建文化有了人文的关怀,品牌的效应,就一定会活力四射。
二、着力营造“三个环境”,确保机关党建文化和谐规范聚力
文化建设有赖于各种环境,根植于人文关怀的积淀。统一规范、文明有序、整洁优雅的工作、办公、学习生活环境,不仅能让党员干警心情舒畅的工作,而且能够反映机关的价值取向、文化品位和工作乐趣,而且会更加有效的凝心聚力。实践使我们认识到,要确保机关党建文化建设和谐规范聚力,必须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具体工作上要着力营造“三个环境”。
(一)营造团结进取的思想环境,确保文化建设朝气蓬勃
机关是一个团体,工作需要共同参与、完成,其思想统一是关键。这对党员干警思想上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全局意识要求就比较高。因此,机关党建文化建设,首先,要培养党员干警的“求精”精神。所谓“求精”,就是机关党员干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作风,表现在政治和业务水平上不断求精,真抓实干,不断适应新挑战。其次,要培训“求进”精神。就是拒绝“庸人文化”、懒惰怯懦和随波逐流。在机关党员干警中形成一种有朝气、有锐气、有正气的团结进取的精神面貌,始终以昂扬向上的状态工作。第三,要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将机关党建精神文化融入到考核激励中,以昂扬向上的精神文化引领锐意进取的主旋律;将德、能、勤、绩、廉等工作指标进行量化,科学考评党员干警的工作。号召党员干警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争标兵、当能手,在机关上下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第四,要以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城乡党组织互动和工青妇团体活动等为载体,教育培养团队精神。营造奋发向上的精神文化环境。
(二)营造文明规范的工作环境,确保文化建设科学有序
机关党建文化建设,需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秩序,用科学的机制作保证,而且文化工作的蓬勃开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的落实。因此,我们在党建文化工作方面,要按照“好制度、严执行、求实效”的标准,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要求,不断完善机关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民主生活,联系群众等各项制度,实行刚性管理硬约束和“一岗双责”机制,形成逐级抓好落实的良好工作秩序。同时,要突出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考核机制。通过不断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量化到人、考核到人、奖惩到人,以绩用人,确保各项工作文明规范、有条不紊的开展。切实将法院制度文化融入到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中,以严格规范的工作机制保障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并在严格规范党员干警的司法行为、言谈举止、人际交往等行为文化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廉政文化。
(三)营造物质文化生活环境,确保文化建设激发活力
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也是法院文化和机关党建文化的基础和载体。统一规范、洁净优美的办公学习环境和优越的物质条件能栓心留人,让大家心情舒畅的工作,并充满激情、品位和兴趣。将法院物质文化融入到审判大楼、园林设施、内部装饰中,以随处可见的物质空间承载法院文化。首先,要改善办公条件,优化学习环境。突出以机关党建文化思想为基调的办公场所建设,如制作党员公开承诺牌,悬挂党团旗、誓词警句等,创建规范有序的办公场景,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打造机关文化的党建氛围;其次,开辟新型党建文化阵地。依托内外网络系统开设专栏,把传统党建方法与网络等高科技方法结合起来,加强党员干警在网络上的学习交流,使网络阵地真正成为党组织和党员之间联系的纽带,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上新台阶;再次,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创新特色文化载体。要把“岭南”、“海上丝绸之路”等文化元素注入机关党建文化建设中,安排经费和场所建立凸显海事法院文化特色的“文化长廊”和网络“虚拟文化走廊”。通过院史(庭史),院训,院歌、文献汇编,电子数据库,业绩档案以及荣誉证(旗)陈列展示等多种形式载体,传承海事司法文化。经常组织参与研讨,讲座,论坛,竞赛,宣传等活动,展现党员干警的文化修养,引领党员干警努力实现人生价值。
三、着力发挥“三大功能”,确保机关党建文化新发展
推进机关党建文化建设新发展,在着力强化“三种意识”,营造“三个环境”的基础上,必须贯彻为党组织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党员服务的“三为”方针。着力发挥其“铸魂、励志、育人”的三大功能,在不断满足党员干警现实文化需求的过程中,为法院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发挥铸魂功能,确保党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
机关党建文化的铸魂功能就是铸造和确保党员干警讲党性,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具体工作上发挥机关党建文化铸魂功能,就是服务党员干警改造主观世界的需求,引导党员干警讲党性,确保政治立场坚定;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党性是党员的共同性质,是全党每个人都有的性质。它是通过党的旗帜、纲领、路线、政策,通过党的一系列政治活动和组织活动表现出来的,归根结底,是通过千百万党员的具体行动表现出来的。只有党员自觉地捍卫和弘扬党性,才能真正显现党性的强大威力。首先,要强调党性是立身之本。就党员个人来说,党性是自己立身之本,是各种素质之首,个性必须服从党性。因为本也就是根,党员不要忘本,不要失去自己同党一致的根。其次,要强调发扬党性优势。就是提高党员干警对党性问题的科学认识,提高对党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优势和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立身之本的正确认识。再次,要强调党性锻炼。要不断引导党员干警着力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上下功夫,锤炼提高党性素养能力,不断增强党性锻炼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弘扬先进文化的领率作用。
(二)发挥励志功能,确保党员履行职责与实现个人价值相统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面对社会文化思潮更加多元,价值取向更加多样,党员干警潜在需求也更加迫切的趋势,思想问题与个人实际问题如能有效地结合解决就会充满生机。因此,机关党建文化建设要针对党员干警实现人生价值的需求,着力强化其励志功能。党建文化具有引导正确价值取向、激发价值追求动力的功能。所以,在机关党建文化建设中,要以引导党员干警制定人生规划为抓手,大力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文化的内核是价值观。法院党员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法院机关的具体体现,是机关党建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推进文化建设,必须把培育法院党员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实践证明,人生规划是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便于将其内在要求具体化经常化岗位化,也易于量化考评。首先,要组织党员干警按照职责规划人生。引导党员干警有目标、有计划地工作、学习和生活,使核心价值观成为党员干警人生追求的普遍认同。其次,要弘扬我党优良传统。经常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导党员干警端正人生价值取向,激发自我实现动力。在工作中勇于奉献,敢于坚持原则,要做到对得起组织,对得起法律,对得起人民群众。再次,要深入挖掘党员干警完成任务的内在动力。要以完成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任务为牵引,挖掘党员干警能动司法、公正高效完成任务的内在动力,不断鼓励党员干警在履行职责中施展才干,干有所成,干有所乐,促进完成任务与实现个人价值相统一。这样机关党建文化就会富有生命力。
(三)发挥育人功能,确保党员争先锋当模范
机关党建工作,实际上是做人的工作。做人的工作,重要的是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又在于文化的浓厚氛围和个人素养。因此,要针对党员干警新形势下,促进自我发展的需求,着力强化党建文化的育人功能。首先,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要顺应时代潮流,着眼于满足党员干警成才需求,拓展文化育人视野,创新学习培训锤炼成才的渠道,提升党员干警整体素质。随着社会快速发展,知识量成几何级数增长,党员干警工作、学习和生活涉及知识的领域拓展,含量加大,学习掌握新知识成为迫切需求。因此,要适应主线要求,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学习成才活动,抓好在职学习培训,提高知识水平。其次,协助建立激励促进机制。机关党建文化建设中要依照《条例》协助职能部门科学规范人才评价体系,树立以品德和实绩选人用人树人的导向,真正把那些对工作有激情,对群众有感情,对法院有贡献,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警提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在法院上下形成崇尚知识、爱才、育才、用才的良好氛围。再次,协助督促建立职业保障机制。关心爱护党员干警是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协助督促职能部门完善职业保障机制,支持党员干警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争创一流业绩。同时,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改善环境,积极解决党员干警的后顾之忧,增强职业的吸引力,维护职业应有的尊荣。第四,突出育造一支文化综合素质高的团队。一般说来,从政法院校科班招入的党员干警,法律知识和外语水平比较强,文字功底好,但易就案办案,难以开拓审判思路。从地方法院调入的党员干警,则办案经验丰富,但航海、外经贸知识较弱。从航运企业考入的党员干警,则具有航海方面的知识优势,但法律水平略为逊色。因此,从先锋模范作用的角度出发,通过培育整合,发挥各自特长,从而为法院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正是在这种育人为本的思路引导下,该院不断涌现出文化综合素质高的优秀法官,优秀党员,标兵,能手,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目前,该院行政在编人员近90%是党员,近70%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多年来,该院11名资深法官先后被组织选派到境外深造培训 ,9名法官在职攻读博士并有6名获博士学位,11名综合素质好的法官先后被最高院、省高院和省(市)直机关调用。一支政治强、素质高、涵养好,既有国际视野、熟悉国内外法律,又了解国情、懂外贸航运的专业团队正在该院蓬勃成长。
综上所述,只有坚持“三个着力”,就能确保机关党建文化建设率先发展。这“三个着力”是有机的结合,是党建文化凝聚力、创造力和公信力的具体表现,是党建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开创新局面的文化保障,必须弘扬光大。
*广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